在征地拆遷中,果園被征收的情況時有發(fā)生,對農民來說,果園是全家生活的保障,如果果園被征收,涉及到果樹、果實等,補償標準是怎么規(guī)定的呢?
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guī)定,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建設單位應支付土地補償費、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如下:
1、土地補償費:
征用魚塘、藕塘、養(yǎng)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2、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
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yǎng)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3、安置補助費
果園征地補償在每一個地方是不一樣的。但都是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依照當地經濟的標準,由省政府制定相關的賠償標準,以用來補償果農的損失。
對于果園的具體補償標準,從土地來分析,可以分為以下兩種:
第一種在自己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集體土地上種植果園,遇到征收時,可以得到的相應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具體的標準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標準。
第二種通過其他方式承包或者通過土地流轉得到的集體土地上種植果園,遇到征收時,根據公平原則,可以得到補償是提高土地生產力的相應補償。舉一個例子,承包荒山,通過改良種植果園,遇到征收時,荒山和果園之間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間的差異應該給于果園權利人。
從果樹來分析,補償包括:
一季果實的補償,按照市場正常交易價格乘以產量給予。
果樹本身的補償,補償參照正常交易的價格,即正常情況下同樣大小的果樹在市場上的價格乘以株數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qū)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qū)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qū)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
關于果園征收,補償標準還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不管怎么補償,公平、合理的原則是不能改變的,如果征收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情況,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咨詢專業(yè)征地拆遷維權律師,并在律師的幫助下,獲得滿意的補償。
1、房屋價值補償是所有補償中最重要的,被征收的房屋價值要由又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方式來評估確定。對于被征收的房屋價值補償不能低于房屋征收決定日被征收范圍內商品房的市場平均價。對于
法定的補償標準,是指法律、法規(guī)中,明文規(guī)定的補償標準。其次,不論是對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遷,還是對集體土地的征收與房屋拆遷,不論拆遷是誰主導的,也不論是在什么性質的土地上、建造或者購買的房子,房子均
征地安置補助費的計算標準:1、(被征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總安置費=該被征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52、(被征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總安置費=該被征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guī)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tǒng)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tǒng)計年報和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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