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加緊了對農村違建的拆除力度,村民都人心惶惶害怕自己無意間購買了違建的設施農用地,并且可能要受到政府的拆除。雖說的違反了國家法規(guī),但終究財產也受到了極大的損害。最讓人不安的是,如果被認定為違建,那么如果遇到拆遷,是不是就沒有補償了?
一、什么是違章建筑
所謂違章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在農用地或者農村建設用地上進行建設,擅自動工興建的各種建筑物。按照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的認定,違章的建筑在一般處理的時候,基本是不會給予補償?shù)摹?/p>
二、違法建筑的形成原因
1、城市規(guī)劃不到位,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后,房屋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而在這種供需不平衡的狀態(tài)下,政府規(guī)劃部門又沒有發(fā)揮出其應有的宏觀調控作用,導致一大批違法建筑的出現(xiàn)。
2、行政監(jiān)管不到位,實踐中,對于違法建筑,行政機關職權不明,沒有進行有效的監(jiān)管。
3、法律規(guī)定不到位,針對違法建筑的法律規(guī)制存在立法滯后、執(zhí)法不當、追責乏力的問題,實踐中的違法建筑得不到有效處理。
三、違法建筑的認定和處理原則
1、尊重財產權原則
從違法建筑的自然屬性上來說,它仍然是人們投入人力、物力建造的居住場所,只有首先承認并正視違法建筑之上存在財產權這一前提,才能針對違法建筑提出妥當?shù)慕鉀Q方案。
2、遵守法治原則
在認定和處理違法建筑時,遵守法治意味著要遵守以下兩大法理原則:一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二是信賴保護原則。
3、區(qū)別對待原則
房屋征收中會遇到各種類型的違法建筑,這些違法建筑的形成原因各不相同,如果對所有違法建筑都采取“一刀切”的處理方法,顯然是不合理的。只有針對不同建筑的具體情況區(qū)別對待,采取相應的措施,寬嚴相濟之下,才能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
四、違法建筑的補償
1、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的補償
歷史遺留的違法建筑建造時法律法規(guī)不健全,甚至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tài)。現(xiàn)在如果房屋征收中政府依據(jù)現(xiàn)行的相關法規(guī)之規(guī)定,以其不具備相關房產證明而認定其為違法建筑,進而不予以財產保護,是不符合法不溯及既往和信賴保護原則的。
對于這類房屋,應由行政機關確權并發(fā)證,認定為合法建筑,并給予足額補償。
2、政府默許的違法建筑的補償
對于這類違法建筑,當事人和行政機關都存在過錯,當事人明知無證而建造是錯,行政機關沒有及時履行自己的職責亦是有錯。因此,對于這類建筑的處理應該進行責任分攤,不能由被征收人承擔所有責任。也就是說,對于這類房屋,在征收時也要視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補償。
3、突擊建造的違法建筑的補償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之后,被征收人進行突擊搶建以謀求更多的補償,其本質是一種投機行為,是應該嚴厲打擊、禁止的。且當事人在建造時就知道房屋即將被拆除,也沒有居住的打算,在建造中往往偷工減料,這些突擊搶建的房屋往往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也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因此對于這類建筑,在房屋征收中不應給予補償。
因此,一旦自己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陷入“違建”糾紛,所有權人一定要積極作為,注意相關程序是否合法并收集證據(jù),及時尋求拆遷律師的介入,防止房子在“身份不明”時就遭遇強拆厄運。
根據(jù)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
一般來說,違建指的是沒有經過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批同意,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許可等,也就是普通民眾沒有去相關部門辦理建房手續(xù)就建設的房屋,這類房屋可以劃分為兩種其情況,一是沒有批準登記也不符合城市規(guī)劃的,按照
根據(jù)相關拆遷政策,對自建房進行安置要符合在拆遷區(qū)域內外均無正式住房、獨立分戶及實際居住這三個條件,自建房拆遷,意味著拆遷補償、意味著重新安置,那么具體的補償方式及標準一般是這樣的,農村自建房拆遷賠償費
房屋被認定為違建,一般都是因為相關證件不足或者新加蓋部分沒有得到審批,房子被認定成違建,要求限期自行拆除,否則就要被強拆,到時候不但房屋征收補償款拿不到,甚至連安居之處都沒有了。《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第4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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